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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课程背景下应有怎样的学生观?

来源:   日期:2010-03-11

??1学生是发展的人:

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。教师要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;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。应该相信学生的确是潜藏着巨大发展能量的,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,是有培养前途的,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,是可以获得成功的;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。作为发展的人,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,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。从教育角度讲,它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,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。

2学生是独特的人:

学生是完整的人。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,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,不仅具备全部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,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。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,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,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;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。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,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,而且要承认学生的差异,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、自由的发展;学生和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。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,学生的观察、思考、选择和体验,都和成人有着明显的不同。

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:

教师要把学生当作不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,当作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,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、条件、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;学生是学习的主体。教师不能代替学生读书,代替学生感知,代替学生观察、分析、思考,代替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。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,自己感受事物,自己观察、分析、思考,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,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;学生是责权主体。学生是权利主体,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;学生是责任主体,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、对生活、对自己、对他人负责,学会承担责任。